芦山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芦山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芦山县人民法院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826执保6号
芦山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你与眉山旭影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2022)川1826民初98号民事裁定书,已启动实施相关保全措施。现将保全措施实施结果告知如下:
一、已暂停向被申请人眉山旭影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发放本院(2022)川1826执68号案件中的执行款367039.84元,并对该款项予以冻结,期限为一年,实际冻结金额367039.84元;
二、已查封四川洪成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川(2022)芦山县不动产权第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三年。综上,本案已全部保全。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