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世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稷山县稷峰金银河宾馆与运城世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晋0824执保227号
稷山县稷峰金银河宾馆:
本院民四庭于2019年5月27日向本院执行局移送(2019)晋0824民初1276号民事裁定书,经立案庭立案后予以实施。你申请保全:一、冻结被申请人运城世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上的960000元存款;二、查封陈建华所有的晋MW85**傲虎牌JF1BR96D黑色小型越野客车一辆;三、查封陈建华所有的晋M56E**丰田牌白色小轿车一辆。本院保全情况为:一、对被申请人运城世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账户已以960000元为限作冻结处理,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5月29日起至2020年5月28日止;二、查封陈建华所有的晋MW85**傲虎牌JF1BR96D黑色小型越野客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5月29日起至2020年5月28日止;三、查封陈建华所有的晋M56E**丰田牌白色小轿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5月29日起至2020年5月28日止。本届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你若申请续行保全,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的法律后果。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保全案件保全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承办人:李满喜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张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