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高县庆符镇某某建材门市,四川省高县广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525执恢226号
********材门市、***、孙季勇:
本院依据已经生效的(2017)川1525民初1171号民事调解书,受理了********材门市与***、孙季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恢复执行标的额为10400.00元,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将该款全部支付给申请人。经本院确认,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