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中澜整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乐昌市中澜整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某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粤0281民初652号 原告:乐昌市中澜整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乐昌市新村路23号华翔雅居中澜整装。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 原告乐昌市中澜整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7日立案。2022年5月9日,原告乐昌市中澜整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乐昌市中澜整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26.57元,由原告乐昌市中澜整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