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921执恢239号
遂宁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遂宁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01,921.89元(其中工程款736,121.89元、鉴定费65,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500,000元,不足部分遂宁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全部放弃。至此,遂宁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9民终329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