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宝竣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缴罚金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晋0521执341号 被执行人:山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山西省晋城开发区红星东街2666号。 被执行人山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缴罚金执行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9日作出(2021)晋0521刑初14号刑事判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于2021年3月1日依法对涉案件罚金部分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山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履行完全部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