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222执1006号之一
申请人: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住芜湖市繁昌区,组织机构代码:113402220030258285。
被执行人:****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2550187340R。
本院在执行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建设有限公司诉讼费一案中,本案执行依据(2021)皖0222民初30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2675元。现因权利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皖0222执100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