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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某某建设有限公司诉讼费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222执1818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建设有限公司,住芜湖市繁昌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2550187340R。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建设有限公司诉讼费纠纷一案,繁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皖0222民初1205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相关当事人的主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繁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皖0222民初120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