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粤0309民初15021号
原告深圳市怡昌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启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鹏云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7日立案。原告深圳市怡昌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深圳市怡昌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谢 志 鹏
书记员 卢诗晓(兼)
书记员 陈 宝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