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思探得加湿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思探得加湿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住总建设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8民初12933号
原告:北京思探得加湿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25号5层9单元5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705729566。
法定代表人:张新民,执行董事。
被告:北京住总建设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娘娘庙街(住宅建设安装公司)6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7173187。
法定代表人:王香震
原告北京思探得加湿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住总建设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北京思探得加湿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梁 珊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甄艺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