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明建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盛明建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日照市众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鲁0281执2717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盛明建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日照市众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8)鲁0281民初10384号民事判决书]中,本院于2020年7月20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3638991.49元。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杨瑞国 审判员  任吉梅 审判员  盛 磊
书记员  李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