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佛兰建筑有限公司

什邡佛兰建筑有限公司与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川0682执90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什邡佛兰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什邡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男,1974年4月2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广汉市。
本院在执行什邡佛兰建筑有限公司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什邡佛兰建筑有限公司向本院书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川0682执90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谭渤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