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与山西领先云天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沪0112民初14953号
原告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领先云天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1日立案。诉讼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公告费260元,均由原告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俞丽虹
法官助理 王芃芃 书 记 员 丁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