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远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济宁远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4执281号
济宁远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
本院办理的申请执行人济宁远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国家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平顶山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平仲裁字(2019)第131号裁决书],在本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济宁远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国家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平顶山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平仲裁字(2019)第131号裁决书]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