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三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威海三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威海市瑞恒经典百货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威海三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威海市瑞恒经典百货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09-14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威环执字第792-2号
申请执行人威海三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威海市瑞恒经典百货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威海三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威海市瑞恒经典百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威环民初字第151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威海市瑞恒经典百货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威海市统一路146-6号房产及相对应之土地使用权,但上述财产暂不具备处置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威环民初字第151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本次案件终结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