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兴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齐河兴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齐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425执恢609号
齐河兴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于2021年9月7日立案恢复执行的(2021)鲁1425执恢609号(原案号(2019)鲁1425执恢499号、(2018)鲁1425执521号)齐河兴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18)鲁14民终210号判决书被执行人***当偿申请人齐河兴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1265894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独资公司齐河县红枫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75万元,已过付给申请人,申请人放弃余款并同意结案。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