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奥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恒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402执保1754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奥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
被申请人:河南恒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濮阳市交叉口。
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解除河南恒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账户的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0)鲁1402执保1754号案件全部解除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审判员 胡 东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 李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