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勇进集团有限公司

莒南县鑫源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勇进集团有限公司、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1327执恢225号
申请执行人:莒南县鑫源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70534053001,住址:莒南县天桥路**。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勇进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莒南县南环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0年3月17日出生,汉族,住,住莒南县/div>
被执行人:梁萍,女,1971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住,住莒南县/div>
被执行人:***,女,1970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住,住莒南县/div>
被执行人:***,女,1983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住莒南县/div>
被执行人:**,男,1974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住莒南县/div>
被执行人:临沂嘉磊石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77554263255。地。地址:莒南县岭泉镇河南石沟村/div>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山东玫瑰工程装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7587167749L,地,地址:莒南县城南环路东段/div>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博乐市三宝矿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701080221128Q,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博阿公路51公里(石材产业集控区第**厂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奥森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701080221128Q。。地址:莒南县相邸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莒南县鑫源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起诉被执行人山东勇进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嘉磊石材有限公司、山东玫瑰工程装饰有限公司、博乐市三宝矿业有限公司、山东奥森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1327执恢22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