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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红树装饰有限公司与某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皖0123民初1393号 原告:合肥红树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合肥市肥西县1#9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MA2N3X3B7T。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汉族,住肥西县。 原告合肥红树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9年3月6日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且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书记员  李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