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地华装饰有限公司

***、河南地华装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0221执1954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68年9月13日生,住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
被执行人:河南地华装饰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4687110299C,住所地郑州市郑东新区万通街与康平路交叉口郑东商业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建欣。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河南地华装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豫0221执195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朱仁勋
审判员  孙德华
审判员  苗 旺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  陈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