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泓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泓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奥耐唐恺电气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0121执1392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泓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553479517K,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三路489号3幢150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财,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一平,该公司项目经理。

被执行人:西安奥耐**电气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321973663H,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沣京工业园沣一西路9号厂房3楼。

法定代表人:姚衍柱,该公司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四川泓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奥耐**电气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青0121民初679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11月22日已执行完毕。申请标的为70000元,执行到位标的为70950元(含950元执行费),申请执行人领取案款70000元。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