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豫0411执1137号
申请执行人:郑州郑控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惠济区***。组织机构代码:72187***5-3。
被执行人:平顶山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平顶山市姚电大道西段路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17175881X2
本院在办理郑州郑控电气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平顶山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撤销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7)豫0411执1137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昭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