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川实业有限公司

贵州金川实业有限公司、贵州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121执保126号
贵州金川实业有限公司、贵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贵州金川实业有限公司与贵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采取了以下保全措施:限额冻结贵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8200********_1内存款385020元,实际冻结105.21元,期限自2022年02月14日至2023年02月13日。查控系统显示,无其他另可保全的财产。
申请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人逾期提出或不提出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至此,该案已经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