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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体育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津0118执2798号
天津市文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体育局: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文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市体育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津0118民初69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8)津0118执2798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尹学军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赵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