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万达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鄂尔多斯市万达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内0602执1898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9年9月3日出生,现住河北省沧州市献县。
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万达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793611871M。
法定代表人:刘宝山,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住所地:东胜区鄂尔多斯大街东侧16号街坊502室。
被执行人:刘宝山,男,汉族,1966年11月27日出生,现住东胜区。
***申请执行鄂尔多斯市万达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宝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
本院认为,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现通知如下:
本院做出的(2020)内0602民初25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