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洲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孝感市政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鄂0902执恢134号、137号
申请执行人:孝感市政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孝感市崇文路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006917885889。
法定代表人:刘功新,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82年8月24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宋文,女,1984年8月13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湖北丽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孝感市营房街机场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00747692674H。
法定代表人:李超群,该公司负责人。
被执行人:湖北洲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孝感市孝南区杨店镇桃花驿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02751030024P。
法定代表人:邹国青,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陈柏舟,男,1962年08月24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孙小卫,女,1972年03月12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李国新,男,1960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洪慧珍,女,1961年08月08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陈世伟,男,1976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汤彩仙,女,1976年2月16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孝感市政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宋文、陈柏舟、孙小卫、李国新、洪慧珍、陈世伟、汤彩仙、湖北丽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洲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鄂0902民初1062号、(2019)鄂0902民初106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员 周良文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 顾德山
书 记 员 黄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