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安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粤1403执264号 申请人广东特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广东安盾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安盾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梅县分公司。 我院于2023年1月16日立案执行的(2023)粤1403执264号,按照执行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23年2月2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