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强力公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安徽强力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皓辰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陵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