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102执保2168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沂南县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3日作出的(2019)鲁1102民初8803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继续冻结被申请人沂南县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账号为60×××11的银行存款865026元。
在执行实施过程中,本院已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送达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至此,本案法律文书确定的保全事项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2020)鲁1102执保2168号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