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全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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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鲁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423执保62号
鲁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关于申请人鲁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申请人何保安、**、***、***、平顶山市全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我局于2020年4月2日收到移送保全的相关手续,并按照(2020)豫0423民初594-1号民事裁定书所裁定保全的内容实施。具体保全实施情况如下:
我执行局接到该案后,经网络查控,已对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实际冻结***名下银行存款375948.79元、冻结平顶山市全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67909.77元、冻结***名下银行存款7082.61元、冻结张先名下银行存款2000.71元,其余被申请人名下无银行账户存款可供保全。
特此说明(诉中保全案件,裁定书由审判庭送达当事人)
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