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423执保75号
鲁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关于申请人鲁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申请人何保安、**、***、***、平顶山市全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我局于2020年4月14日收到移送保全的相关手续,并按照(2020)豫0423民初594-2号民事裁定书所裁定保全的内容实施。具体保全实施情况如下:
我执行局接到该案后,已通过网络查控后续措施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内存款的冻结。
特此说明(诉中解除保全案件,裁定书由审判庭送达当事人)
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