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鸿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云龙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211执196号
申请执行人:株洲鸿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株洲县渌口镇南江南路。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湖南云龙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88号管委会5楼。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株洲鸿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湖南云龙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全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