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木匠装饰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大木匠装饰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恒达高潘火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浙0212执1800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大木匠装饰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为554545416)。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648弄6号(4-8)。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巍,浙江甬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宁波恒达高潘火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为074926236)。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潘火桥村。
法定代表人:蒋赟,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甬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甬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大木匠装饰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恒达高潘火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于2019年11月28日达成和解,但短期内难以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浙0212执180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郭勇
审判员车懿宗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代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