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阜宁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891执恢644号
***、阜宁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你们在本院代位权纠纷执行一案,首执案件案号为(2016)苏0891执2623号,申请执行人***现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已依法予以立案受理。经执行,该案已执行完毕。本案执行费、案件受理费,均已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2015)淮开民初字第3536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