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霖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烟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山乡蜂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612执恢21号
申请执行人: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牟平区。
被执行人:烟台山乡蜂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牟平区。
关于申请执行人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烟台山乡蜂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0日查封了被执行人烟台山乡蜂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烟台市牟平区××镇××村××大龙线南的房地产[证号:鲁(2018)烟台市不动产权第0××6号],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烟台山乡蜂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烟台市牟平区××镇××村××大龙线南的房地产[证号:鲁(2018)烟台市不动产权第0××6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海涛
审判员  贺加贝
审判员  肖德峰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  邹佳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