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天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与泰安市天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鲁0923执1224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泰安市天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泰安市天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泰安市天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并已履行完毕,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6)鲁0923民初40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军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