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湖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与海南大湖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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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琼0107行审137号

申请执行人: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住所地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北楼。

法定代表人:***,局长。

委托代理人:***,男,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公务员。

委托代理人:***,男,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公务员。

被申请执行人:海南大湖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道崇村委会。

申请执行人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9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海土资琼山字【2015】8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于2016年9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行政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本案现已审查完毕。

经审查查明,被申请执行人海南大湖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海口市××区委会的土地上非法占地建设棚房。2015年7月29日申请执行人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对该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746.76平方米。根据琼山区红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海口市土地利用现状,上述项目用地规划用途为木本园地,现状地类为其他园地。该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已构成非法占地行为。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申请执行人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9月29日向被申请执行人海南大湖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了海土资琼山字【2015】766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及海土资琼山字【2015】80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被申请执行人海南大湖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一、责令你公司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上述746.76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二、按照实际非法占用土地面积746.76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50元罚款,即罚款37338元。同时告知被申请执行人海南大湖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有**、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期限。被申请执行人海南大湖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未向申请执行人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辩和要求听证。2015年11月6日申请执行人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对被申请执行人海南大湖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作出海土资琼山字【2015】8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申请执行人海南大湖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一、责令你公司限期30天拆除在非法占用上述746.76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二、按照实际非法占用土地面积746.76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50元的罚款,即罚款37338元的行政处罚。并于2015年12月30日将该处罚决定送达给被申请执行人海南大湖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但被申请人执行人海南大湖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又未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该处罚决定。因此,申请执行人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8月9日向被申请人执行人海南大湖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了海土资琼山字【2016】244号《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催告被申请人执行人海南大湖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在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义务,但被申请执行人海南大湖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故申请执行人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查,在本案审查期间,被申请人执行人海南大湖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10月2日向申请执行人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缴纳了37338元的罚款,但未履行拆除在非法占用上述746.76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的义务。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海口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海土资琼山字【2015】840《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该决定合法有效。被申请执行人海南大湖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应准予强制执行。但根据琼高法函【2014】115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非法占用土地非诉案件强制执行有关问题的复函》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对于非法占用土地非诉案件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可依法实施强制执行。故对申请执行人海口市国土资源局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746.76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的强制执行申请予以驳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驳回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海土资琼山字【2015】8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责令被申请执行人海南大湖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限期30天拆除在非法占用746.76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的强制执行申请;

二、驳回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海土资琼山字【2015】8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按照海***实际非法占用土地面积746.76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50元的罚款,即罚款37338元”的强制执行申请。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符策辉

人民陪审员**彬

书记员**

审核:***撰稿:***校对:**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