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212执403号
申请执行人:张**,男,1989年09月2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公馆,居民身份证43022519********。
被执行人:株洲渌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
株洲市渌口区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津口东路渌湘大厦X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关于张**申请株洲渌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本院于2023年03月15日立案执行,并于2023年3月21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