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某某与被执行人舞钢市八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舞钢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7)豫0481执1543号
本院在执行***与舞钢市八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舞钢市八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1)项规定,决定如下:
将舞钢市八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