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亚坤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荆州逊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河南省亚坤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鄂10民初118号
荆州逊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诉河南省亚坤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0日立案。原告荆州逊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荆州逊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荆州逊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谢本宏 审判员  张心愿 审判员  范昌文
法官助理黄芳 书记员王昌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