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舜园建筑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舜园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0682执恢22号 ***、苏州工业园区舜园建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舜园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曾于2021年6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首次执行案号为(2021)苏0682执2755号,申请执行标的为:欠款1496073.27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33951元,执行费19949元(未预缴)。首次执行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存款452068.35元,其中收取执行费19949元和案件受理费19686元。因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院于2021年8月24日裁定终结执行。恢复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以苏州工业园区舜园建筑有限公司已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全部款项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如皋市人民法院(2019)苏0682民初860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