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汇景空间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六安汇景空间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皖1504执276号
申请人:***,女性,1983年06月2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
被执行人:六安汇景空间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金太阳建材商贸城内D3-17商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MA2NQ3KJ41。
本院在执行***与六安汇景空间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申请人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皖1504执276号案件的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  述  东
审判员 孙    敏
审判员 赵  爱  华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董长亮(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