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0927执589号
申请执行人台前县宏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台前县宏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濮阳市德容新材料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0927MA44FDX56R,住所地台前县产业集聚区中兴大道与南环路交叉口西南角。
本院在执行台前县宏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濮阳市德容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豫0927执589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曹 帝
审判员 刘 震
审判员 赵金新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姜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