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冀0528执492号
申请执行人:营东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晋县贾家口镇黄儿营东村。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法务。
被执行人:海洋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晋县黄儿营村。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邢台市华冀线缆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晋县黄儿营村。
法定代表人:宁彦兴,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营东电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洋电缆有限公司、邢台市华冀线缆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营东电缆有限公司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冀0528执492号案件的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田飞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张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