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皖0822执1757号
申请执行人:怀宁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822153861127D(1-1)。
被执行人:怀宁县月山铁矿,住所地安徽省怀宁县,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822153867465P(1-1)。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皖0822民初3911号民事调解书,于2019年11月19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扣划被执行人怀宁县月山铁矿银行存款279715.79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