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沐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沐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蒙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终结执行用)
(2022)皖1622执375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1971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住蒙城县。
被执行人:安徽沐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135号天庆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彭其斌。
被执行人:王洪,男性1987年7月0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庐江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徽沐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洪劳动争议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皖1622执375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安徽沐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洪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汪 丽
审判员 黄 宇
审判员 李**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 叶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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