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三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天水三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清水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甘0521民初991号 本院于2022年8月29日对***与天水三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2)甘0521民初991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裁定如下: (2022)甘0521民初991号民事判决书中“原告***与被告天水三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补正为“原告***与被告天水三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王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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