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锦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河南省锦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正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20)豫1724执1322号
河南省锦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已立执行**与河南省锦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2020年9月8日前,按照判决书各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