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东方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与淮安市淮阴东方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16)苏0804执2935号
***、***: ***、***申请执行淮安市淮阴东方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人民币7645837.92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依据本院(2016)苏0804民初116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淮安市淮阴东方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已按本院民事判决书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执行费64000元被执行人淮安市淮阴东方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已交纳。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16)苏0804民初116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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