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意(上海)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美意(上海)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与成都启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2民初233号 原告:美意(上海)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景联路851号。 法定代表人:AlfredNg,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成都启***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1段1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原告美意(上海)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启***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5日立案。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因新冠疫情原因,案件相关事实无法核实。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审理工作,本案应中止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 何 超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